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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契合
电子政府与服务型政府有着内在的、天然的联系。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电子政府的特质在于它是服务型政府,即借助电子手段来创新政府的服务。正如汪玉凯教授所指出:“政府信息化和网上办事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1]从根本的意义上来讲,电子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关系体现为:服务型政府是目的,电子政府是手段。服务型政府以公共性、服务精神为导向,服务型政府建设不仅要求转变理念,而且要实现政府组织的变革和业务流程的再造,电子政府的建设过程极大地促进了这一进程。
服务型政府强调以服务公众为核心,以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宗旨,以提高服务绩效为目标。而电子政府以现代化信息和通讯技术为依托,能够整合社会资源、了解公众建议、促进企业发展,有效地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和质量,从而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建设电子政府,体现服务型政府的内涵,达成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是目前我国电子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只有这样才能将我国建设电子政府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双重目标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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