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教研室 首页 教学案例 国际贸易案例 查看内容

订约地和履约地按买方还是卖方

2011-5-25 14:10| 阅读次数: 771| 发布者: admin

摘要: 按CIF香港条件成交的合同中,出口方在出口国装运港履行交货义务,所以履约地在美国装运港,而非目的港香港。
案情简介:

有一份CIF合同在美国订立,由美国商人A出售一批IBM电脑给香港商人B,按CIF香港条件成交。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形式及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请分析解决此项纠纷应适用香港法律还是美国法律?

要点评析:

结论:应适用于美国法律。

理由:合同与美国关系最密切,因为订约地和履约地都在美国。

分析:在按CIF香港条件成交的合同中,出口方在出口国装运港履行交货义务,所以履约地在美国装运港,而非目的港香港。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