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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取消的效力方式

2011-5-25 14:09| 阅读次数: 2391| 发布者: admin

摘要: 撤回的通知必须要在发盘之前到达受盘人所在地或者同时到达,撤回有效;而第二天9点发现该问题,由于发盘已经生效,如果发盘人要想取消发盘的效力,只能采用撤销的方式,但是撤销的通知必须要在对方接受之前到达受盘人 ...
案情简介:

我方于周一上午10点以电传方式向英商发盘,公司原定价格为每单位2000英镑CIF伦敦,由于经办人员失误,错报为每单位2000美元CIF伦敦,如果当天下午2点发现问题,如何处理?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问题,而客户未接受,如何处理?按照《公约》的规定进行解释。(注释:发盘传至对方需10小时)

要点评析:

由于采用电传方式发盘到对方需要10个小时,如果当天下午2点发现问题,可以采用更为迅捷的方式,比如打电话等撤回该发盘,但是撤回的通知必须要在发盘之前到达受盘人所在地或者同时到达,撤回有效;而第二天9点发现该问题,由于发盘已经生效,如果发盘人要想取消发盘的效力,只能采用撤销的方式,但是撤销的通知必须要在对方接受之前到达受盘人所在地,撤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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