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加强对新兴反抄袭系统监管 对目前流行的反抄袭系统绝不能放任自流,要进行研究、规范,防止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异化”,以净化学术空气、防止学术腐败,促进社会诚信。 应增加投入,对反抄袭系统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进行攻关,以计算机人工智能先进技术为支撑,改变原先那种将论文与数据库存储资料“机械化”的对比,把反抄袭系统检测水平提升到一个新层面。在检索源(数据库储存的资料)方面,也要进一步做大、做全,如利用数字图书馆把书籍方面的内容都收录进来,力求全覆盖、无遗漏。 要加强对反抄袭系统适用主体的监控与管理。应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严厉打击利用反抄袭系统进行敛财的行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于侵权牟利数额特别巨大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笔者建议,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对现有的反抄袭系统进行整合,成立一个面向全国的公益性反抄袭中心;组织专家论证,制定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使反抄袭中心规范化运作,把反抄袭认定作为一种公共产品进行提供,在全国统一使用。并以此为统一平台,对相关科研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建立覆盖全国科研人员的统一的科研信用档案,实现对失信行为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