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富有开拓创新精神与社会责任感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企业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标准学制、计划总学时、学分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毕业学分为162分。
本科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教学方案中规定的2398学时,并完成教学方案中规定的必修实践环节,德育和体育合格,可以获得毕业资格。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专业主干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法、会计学、金融学、统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组织行为学、生产与运作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公共关系、物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