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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综合管理素质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工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学风,刻苦努力的工作作风以及求实创新的拼博精神;遵纪守法,献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
2.能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广泛的人文与科学知识基础和较高的艺术修养。
4.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修养和语言表达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外语、体育、计算机和语言文字能力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二、毕业学分及授予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60学分。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毕业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学科大类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
学科大类必修课:
高等数学、会计学基础、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线性代数、宏观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原理、经济法。
会计专业必修课:
中级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电算化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
工商管理专业必修课:
中级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企业战略管理。
四、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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