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美国证券公司Kendall Law Group宣布,该公司已代表股东对雅虎发起一项集体诉讼。这项集体诉讼指控称,雅虎最晚在3月31日就已获知支付宝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而这一转移大幅降低了雅虎对阿里巴巴集团投资的价值。 这起集体诉讼也让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中更多的事实浮出水面。在必须获得牌照这一共识下,阿里巴巴坚持支付宝是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安全合法地获得牌照,而雅虎等股东则一度要求通过协议控制的形式绕开中国监管制度这一问题。对此,财贸所副所长荆林波评论称,要想长期发展,必须规范经营,任何试图钻空子的公司,都将死在规范的门槛外。 截至目前,所有的公开信息均证实,在支付宝重组环节中,董事会确认了几点共识:第一,支付宝必须获得牌照;其次,支付宝公司必须健康、安全和可持续的发展,这符合阿里巴巴集团股东们的利益。 但董事会在共同前提下所应该采取的技术性步骤存在严重分歧:阿里巴巴管理层认为,支付宝公司必须在百分百合法和透明的前提下获得牌照,并保持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对支付宝股权进行重组;而雅虎等股东则一度提出,应采取协议控制的形式实现利益最大化。 所谓协议控制,即成立纯中资持股的公司持牌,通过商业协议安排,将持牌公司收入转入外资公司。而业内人士说,按照央行的表态,如采取协议控制模式,则意味着将支付宝的未来寄希望于擦边球或者央行监管宽泛的基础之上,这不仅是对支付宝所有股东不负责任的做法,更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荆林波认为,无论是外国公司还是中国公司,大凡试图钻空子获利,结果都无一例外地死在规范的门槛外。放眼未来,公司必须走规范的路径,“透明、守法、表里如一,才能稳定与持续;口是心非、内外不一,可以赚得短期的一时之利,却永无可能做成百年老店。” 荆林波强调,支付宝转为内资控股是必然选择。从当前来看,这满足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而从长远来看,作为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经济体的主要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仅应从一个公司的独立运行、自主管理考虑,更要从一个国家的金融安全乃至经济安全考虑,因此,支付宝都应该把所有权转移到国内公司持有。 作为APEC电子商务联盟的主任委员,荆林波研究员从国际对比的角度阐述到:没有一个国家会容许它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一个如此庞大的全球最大的支付平台被一个外资企业所控制。众所周知,谁控制了金融,谁就控制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来源:挖贝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