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校园网上出现两条不当言论后,学生杨楚(化名)因为电脑IP地址相同受到学校怀疑并被调查,此后精神失常。事发后,杨楚的父母将学校起诉到法院索赔70万元。通州法院一审判其败诉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昨天下午,通州法院开庭重审此案,杨楚的父母将索赔数额增加到170万元。 受到调查精神分裂 杨楚2002年考入北京物资学院,为了准备专升本考试,他租住在该校教师宿舍楼而没有住宿舍。杨母说,儿子学习用功,只想拿到本科学位后当个成功的基金经理。2006年12月28日,该校校园网留言板上出现两条不当言论网帖,学校调查发现,发该帖IP地址与杨楚的电脑相同,因此找到杨楚调查。杨母说,当时儿子表示网帖不是他发的,其电脑平时不关机,同学串宿舍时经常玩,很多同学都有租住房间的钥匙。但校方要求杨楚指出发帖人到底是谁,否则杨楚就难辞其咎。2007年1月起,校方多次调查杨楚,要求他承认问题,调查现场还架设了设备,对询问过程进行摄像录音。 记者在录像截屏中看到,杨楚当时的表情显得紧张、焦虑。杨母说,当时学校还警告儿子周末不许回家、不许离校,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开手机保证随传随到接受调查。接受一段时间调查,杨楚回家后对母亲说,“觉得没有尊严,人格被侵犯了”。此后,原本性格平和的杨楚情绪出现异常,时常一个人呆着不动,沉默寡言。当年7月,杨楚开始出现比较严重的幻听、幻想,总觉得有人跟踪他,甚至乱发脾气打骂家人、砸东西,此后父母报警将儿子送进精神病院。翌年1月,杨楚被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鉴定认为与调查有关 2008年,杨楚的父母以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将北京物资学院起诉到通州法院索赔医疗费等70万元。一审中校方称,他们对杨楚的教育正当,不存在人身侵权,所做的工作都是在履行法律赋予的教育管理职能。 同时杨楚在离校半年后才确诊患精神病,与学校无关。对于扣留杨楚档案一事,学校辩称是为了让杨楚接受教育,事实上学校也未将网帖的事写进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