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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高校“创新 创意 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章程

2011-6-3 11:02| 阅读次数: 528| 发布者: 山下传奇

摘要: 全国高校“创意 创新 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章程

全国高校“创意 创新 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国高校“创意 创新 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以下简称三创赛)是落地于企业与社会实际,以创业就业为导向,激发大学生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创意思维、创新意识、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协同实战精神的学科性竞赛。三创赛为高等学校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开展创新教育和实践教学改革、加强政产学研之间联系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第二条 三创赛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协)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主办,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商务部信息化司、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团中央学生工作部等部委为指导单位,高校、地方政府、企业或组织等单位承办,赞助单位协办。

第三条 三创赛分为选拔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通过按省(直辖市或自治区)分区组织等多种形式,选拔或推荐优秀成果参加总决赛。

第四条 三创赛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选拔赛时间一般从上半年开始,总决赛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半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三创赛竞赛委员会由指导单位、中电协、教指委、部分高校有关负责人与专家组成。设主席、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竞赛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办公室两个执行机构。秘书处设在浙江大学,负责高校相关事宜,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办公室设在中电协,负责高校以外的相关事宜,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六条 三创赛竞赛委员会工作职责:

1.修改和审定三创赛章程;

2.审定和聘任专家委员会组成三创赛评委会人员;

3.确定三创赛获奖比例原则;

4.确定三创赛全国竞赛承办单位;

5.处理三创赛竞赛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 三创赛专家委员会由竞赛委员会聘请与学科专业有关的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设顾问、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由秘书处所在单位和承办单位各推荐一名专家担任。

第八条 三创赛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审定三创赛竞赛规则和实施细则;

2.参赛院校的指导和咨询;

3.评审参赛队成果;

4.确定获奖成果等级;

5.点评参赛队成果;

6.处理三创赛过程中的异议问题。

第九条 三创赛组织委员会由承办单位推荐有关人员组成。设主席、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并根据需要下设若干工作组。

第十条 三创赛组织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竞赛委员会领导下,负责三创赛竞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负责组织三创赛命题工作,制定三创赛竞赛实施细则;

3.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三创赛竞赛的全过程;

4.负责筹集三创赛竞赛所需的经费。

第三章 三创赛参赛资格与成果申报

第十一条 凡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各类在校生,不限专业,均可报名参赛。已有省(直辖市或自治区)级竞赛的地区,可由各地区推荐优秀成果参赛。

第十二条 三创赛为团体赛形式。每个参赛队原则上不超过3名学生,可有高校或企事业单位的指导教师。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

第十三条 三创赛内容可以有企业需求、推荐选题、创意发挥等多种形式的项目来源。

第四章 三创赛成果展示、知识产权与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 三创赛参赛成果在比赛现场展示或演示,供专家评审和其它人员观摩。

第十五条 三创赛参赛成果的知识产权取决于项目来源和相关约定,三创赛竞赛委员会拥有参赛成果出版权及评委评语的使用权。

第十六条 三创赛竞赛期间在承办单位所在地组织相关的学术交流和人才交流活动,如举行学术报告、大学生论坛、企业家讲座、风投对接、现场招聘等。

第十七条 三创赛竞赛委员会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处理与三创赛相关的法律事务。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八条 三创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和优秀组织奖三类奖项。

第十九条 等级奖设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赛奖若干项。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和参赛类别等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 单项奖分别按照创意、创新、创业、实战、指导教师等类别设最佳和优秀两级奖项。

第二十一条 优秀组织奖若干项。

第二十二条 对参赛获奖者,由三创赛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证书分别归属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奖牌归属学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获奖成果在竞赛结束后保留15天的异议期。若收到投诉,竞赛委员会将会同专家委员会组织调查,经确认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成果奖项,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四条 三创赛承办单位有权以三创赛竞赛委员会的名义寻求赞助和冠名权。

第二十五条 三创赛章程将根据竞赛组织形式发展与变化情况,由三创赛竞赛委员会组织修改和审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三创赛竞赛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三创赛竞赛委员会。

全国高校“创意 创新 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暨三创赛竞赛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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