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消息 7月1日,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但各地具体的实施细则仍大部分尚未出台。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均表示,正在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知。对于今后网店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以及是否征税,部分卖家仍心存疑虑,担心增加网店成本。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办法》对平台服务商的监管职责要求增加,更高要求的网店实名制可以有效制止网络交易中的不法行为。根据《办法》规定,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等服务的网络服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者提供经营资格和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签订网络服务合同,依法记录其上网信息。申请者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等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 部分电子商务业内人士则认为,由于之前国内主流网络交易平台包括淘宝网、腾讯拍拍网和百度有啊等,均已经实现实名制,因此实名制对多数网店影响不大。 据了解,目前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于卖家进行的审核主要包括两个部分:身份证件录入,并在公安系统进行核实以确认个人信息属实;开户结算银行卡录入,并在银行系统进行核实以确认身份证与银行卡信息相符。之后,还要将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网店的页面上。 另外,按照《办法》规定,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从事网络交易的,应在其网站主页面或其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电子链接标志。 据了解,目前淘宝网等网站,网店卖家的信息总只包含公司、所在地区、实名认证标志、信用、保证金等,并未显示营业执照,或电子链接标志。 淘宝网相关人员对此表示,淘宝商城中都是品牌公司,入驻前需提供营业执照,但消费者无法看到。对于经过身份认证的个人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目前尚无硬性规定,或接到相关部分要求明示的通知。 另据了解,北京曾在2008年8月出台的电子商务监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取得营业执照,只有“个人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可不用登记注册。但对是否为自用物品目前尚无具体监管办法。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 (实物类商品为主)达2630亿元,较2008年增长105.2%。其中,仅淘宝网的交易规模就达2083亿元,连续5年实现100%以上的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