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山东龙鼎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第三批权益3万元以上交易商开始办理出金业务。在业界看来,这意味着“龙鼎盘”持续了13个月的交易风波逐步平息(详见本报今年6月7日《多空对赌疯狂大蒜龙鼎入市渐被坐庄》的报道)。事实上,近几年,除了“龙鼎盘”事件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频繁出事,比如,海南天然橡胶、广西白糖等事件。中远期市场屡次出现的风险大都相同,包括市场操控大盘、市场挪用客户资金、庄家恶意炒作价格偏离过多、从而引起大量客户进行逼仓、老板卷款而逃等。在中国期货市场创始人之一、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常清教授看来,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出现的种种问题,都是中国期货业早期乱象的重演。而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认为,我国的期货市场相对不发达,在一定程度上,大宗商品的中远期市场弥补了这些不足,但问题出在这类市场没有具体的监管部门,也缺乏相应法律法规。据介绍,今年6月底、7月初,国务院多部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分赴全国对中远期市场展开督查。业内人士认为,对“电子盘”的整顿风暴来了,但这场风暴是否能终结“电子盘”乱象,效果还需观察。 山东“龙鼎盘”易主 13个月的交易风波平息,山东龙鼎盘的交易商陆续实现本金回归。9月8日,山东龙鼎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第三批权益3万元以上交易商开始办理出金业务。去年7月,龙鼎盘代替爆仓弃仓的空方交易商参与多空交易,挪用交易商保证金参与大蒜炒作,一度欠下交易商约5亿元资金,导致客户无法出金,面临崩盘,成为波及全国十几个省的龙鼎盘事件(详见本报今年6月7日《多空对赌疯狂大蒜龙鼎入市渐被坐庄》的报道)。“龙鼎盘”成立于2007年10月,由山东一品集团等5家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山东一品占股70%。龙鼎盘在中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排位前三,年交易额近4000亿元。重组后的龙鼎公司表示,他们正在按照国家部委和山东省及日照市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包括与山东省工商银行(4.07,0.01,0.25%)签订了银商通协议,客户保证金实行第三方监管。公司还进行了自然人客户的清理,限期退出或者予以升级为企业客户。 有交割纠纷进入司法程序 龙鼎盘风波渐息,而本报持续关注的上海大宗农产品(18.75,0.20,1.08%)市场与散户普洱茶交割纠纷正转入司法程序。辽宁省鞍山市市民于开宇从2009年8月起以一个自然人的身份参与了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的交易。这家位于上海金贸大厦32层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为客户提供了普洱茶、罗汉果、薄荷脑等大宗农产品的中远期交易。于开宇选择了普洱茶2010年6月合约作为交易品种。由于年初普洱茶产地、云南省持续大旱,普洱茶现货市场的价格一直上涨,而且这家市场的普洱茶在2009年6月份合约中收盘价为308元/批,2010年6月合约开盘指导价才260元/批。按照市场制定的交易规则,普洱茶6月合约在6月10日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交易商要交足50%的保证金。6月23日是交单日,这一天之前,保证金要交到100%。6月25日是交割日。 谁有资格提起诉讼 这起诉讼的原告为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但被告方于开宇的代理律师——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琦却认为,原告主体不适格。根据工商登记,上海大宗农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4日,法定代表人是费建,经营范围“为农产品经营者提供组织电子交易的经营管理服务”。该公司由上海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由费建控制的南通金网安泰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两家股东组建。而上海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3日,出资人是包括费建在内的3个自然人。费建是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1年6月11日),食品管理(非实物方式,有效期至2011年4月3日),饲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黄琦指出,在今年年初以前的各种商业活动中,这个市场一直以上海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现。包括原告向法庭出示的于开宇的交易日报表、与各地代理商签订的授权书,都是电子商务公司出具的。还有一份被告出具的、市场方面发给上海嘉广贸易有限公司的商品入库通知单,也盖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公章。黄琦律师认为,从法律逻辑上,于开宇和市场之间是服务合同,于开宇和卖家之间才是买卖合同。现在市场告于开宇,要违约金,那么到底是服务合同违约,还是买卖合同违约?如果是买卖合同违约,那么市场的损失是什么? 谁是“电子盘”交易主体 原告方向法庭提供的市场交易规则是一份没有注明日期,而且只有5页纸的不完整的规则,但是从市场网站下载的规则注明,是2010年1月1日生效,共12页纸。对于内容,原告方认为应该是一样的。“那么于开宇这些交易商2009年就开始交易了,之前的交易规则呢?”这类市场的规范,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其中关于交易商的选取,《交易规范》明确规定:“交易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从事交易商品有关的现货生产、经营、消费活动的企业法人”,要求交易商“只能代理业内交易,不得代理社会公众投资”。 重要会议预告: 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国内首个团购行业高层峰会——“2010中国网络团购行业高层研讨会”,将于9月19日在“中国电子商务之都”隆重举行。届时国内数十位团购网站高层精英、电子商务专家和对此高度关注的VC/PE等齐聚杭州,共同探讨国内团购行业发展前景。会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还将携手国内团购领军企业代表,集体发起成立我国网络团购行业首个民间诚信组织——“中国诚信网络团购联盟”,并发布《2010诚信网络团购企业联合宣言》。此外,我国首份团购行业报告——《2010年中国网络团购调查报告》也将在会上首度披露。据悉,目前国内比较知名的团购网站,如美团网、F团、拉手网、团宝网、满座网、24券、窝窝团、爱帮网、腾讯“QQ”团、糯米网、阿丫团、满座网、搜狐爱家团、酷团、快抱网等,以及京东商城、淘宝网、支付宝、银泰网、大众点评网、珂兰钻石网等行业领军企业的高层和团购网址导航“我是团长”、“比购宝”等代表,均在会议邀请嘉宾之列。本次会议还吸引了多家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参与,包括赛伯乐投资、高特佳投资集团、坤元创投、盈开投资、和瑞控股、浙商创投、龙庆投资等在内均对投资新兴的网络团购行业表露出浓厚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