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赖红英 刘慧婵)日前,广东省招生委员会颁布《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配合今年起正式实施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以下称《调整方案》),对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记者了解到,广东今年首次设置高考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由于“平行志愿”的实行,录取时本专科投档方式将有所不同;体育类专业首次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据悉,广东从2007年开始实施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高考改革方案,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根据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实际情况,广东省对原高考方案进行了调整改革,包括取消X科,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调整方案》于2010年起正式实施。为配合实施《调整方案》,广东省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并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的组成部分,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校招生录取适度挂钩,分层次作为高校录取要求,以确保普通高中按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足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满足多元化的人才选拔要求和多样化的高校招生制度需求。
根据《规定》,由于2010年广东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含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普通类提前批本科,体育、音乐、美术类本科以及专科层次院校2010年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今年高校录取时,本专科投档方式将有所不同: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高校投档时,将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提前批次和专科层次等非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投档实行两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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