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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校正教授岗位分四级

2011-5-30 10:26| 阅读次数: 809| 发布者: susanne

摘要: 上海市高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正教授岗位分为四级,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这是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印发的《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

  上海市高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正教授岗位分为四级,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这是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印发的《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作出的规定。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的岗位对应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级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管理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高校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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