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是一项‘防病避害’的工程,能让我们的干部心里更阳光,让我们的工作更高效。”福建省福州市工商局督察队队长程坚乐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这样对笔者说。自2009年3月福州市工商局实施常态化督察以来,全面加强对14个县级工商局、80个工商所的综合督察,切实解决个别基层单位存在的政令不畅、工作不实、合力不强、管理不严等问题,有力地推进了政风行风建设,孕育出“阳光工商”。 坚持常态管理 完善督察机制 2009年,福州市工商局组建督察队,并专门印发文件,明确常态化督察的对象、内容以及督察队的职权、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等,使督察工作始终保持相对独立性。 据了解,督察队重点开展5项工作,包括政务督察、效能督察、廉政督察、形象督察、执法督察,内容涉及上级部署落实情况、执行政令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规范着装及内务管理情况、规范执法行为情况等。在督察中,督察队对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可当场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工作不落实的,可向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督办单,将相关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绩效考评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对违反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的,可建议市工商局党组给予警告、告诫等处理。 坚持科学全面 细化督察内容 福州市工商局突出全年重点项目督察,坚持每月对落实支持加快海西建设措施,实施农村食品“点、线、面”三维监管,督促落实经营者责任制,建立企业信用监管平台等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督察,并以季报形式督促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别抓好落实。 该局还突出对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督察,对配合安全生产监管、节日市场监管、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等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不定期对“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消费维权站点建设等开展专项暗访督察,采用模拟经营者办照、消费者申诉等方式,检查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和消费维权站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 坚持人性关怀 优化督察方式 增强说理性。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作,保护干部,福州市工商局督察队在督察过程中,多次与县(市)区工商局领导一起,召集被督察的科室和工商所干部,现场点评通过暗访发现的问题,当面指导如何按照有关规定搞好日常管理。根据发现的普遍性和苗头性问题,督察队采取现场提醒、书面预警、说法说理等方法,使基层干部明白问题所在。这样,就有效缓解了督察者与督察对象之间的对立情绪,并且变事后督察为事前引导,增强了督察对象的参与性和认同感。 推行返查制。督察队规定,要针对上一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督察,按照“事不过三”的原则,对再次督察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提请市工商局领导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告诫处理。同时,督察队十分注重下情上传,及时将基层工商所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转给市工商局或者县级工商局业务科室,促进相关问题的及时解决。 实行信息化督察。在现场督察的基础上,福州市工商局督察队还通过内部业务网络对全市工商系统的案件管理、商品质量监管、12315、信用分类监管、廉政风险防范等项工作进行巡查,并及时提醒和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降低督察成本,提高督察效能。 据统计,福州市工商局督察队今年共明察暗访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单位126个(次),发出督办件47份、督察通报3份,提出整改要求189条(次),向本机关领导报送呈阅专报件4份,进行约谈5人,进行告诫2人,有力推进了全市工商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使干部的心里更加阳光,使各项业务工作不断进步。截至目前,福州市工商局共获各级、各类荣誉称号102个,工商干部个人累计获得表彰108人次,在2009年的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中,全市工商系统共有7个单位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