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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全面落实《纲要》着力支持教育发展

2012-3-6 10:28| 阅读次数: 1063| 发布者: 杨过

摘要:   201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且十分关键的一年。一年来,财政全面落实实现4%目标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工作的实 ...

  201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且十分关键的一年。一年来,财政全面落实实现4%目标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为努力实现4%目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增加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投入、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等一揽子政策措施。财政部印发了有关通知,明确各地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的具体方案,分解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教育投入责任。同时,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建立财政教育投入信息月报制度。选取东中西部地区典型省份,对其实现目标比例参考值的财力负担情况作了深入剖析。


  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和民族教育等问题


  出台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500亿元,通过实施4大类7个重点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95亿元。


  启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国家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试点,中央财政给予奖补。


  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明确支持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大力支持开展新疆“双语”教学,对教师培训、改善办学条件、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和现代远程教育等项目给予支持。2011年,共安排专项资金约13亿元。


  着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859亿元,比2010年预算执行数增加 118.7亿元,增长16%,全国约1.3亿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中央财政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再提高100元,中西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500元、初中700元,东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550 元、初中750元。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


  2011年,中央财政对已经整体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省份,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中央财政共安排免学杂费补助资金77亿元,全国约2900万名学生享受到了免学杂费的政策或相应补助,同时支持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此外,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86.4亿元,继续支持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会同教育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明确了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包括办在农村的职业教育、农业职业教育和为农村建设培养人才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提出了支持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职业教育发展的一揽子财政政策。


  决定2011年—2012年实施“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围绕现代农业、制造业发展重点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等;决定从2011年—2015年实施职业教育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45万名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培训。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68亿元。


  遴选“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两批学校共662所;启动2011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学校项目建设工作;支持70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健全完善高校健康发展的财力保障机制


  提高高校生均拨款保障水平。2011年两次提高中央普通高校本科生均综合定额基本标准,达到11000元/生(公用经费6000元、人员经费 5000元)。在安排2012年预算时,进一步调整优化本科生均综合定额公用经费系数的结构,提高农学、医学、航空航天、公安等学科系数。继续提高中央高校附属中小学生均综合定额水平,对地处京津沪的附属中小学给予倾斜。继续分类推进小规模特色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试点工作。支持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2011年,继续完善“以奖代补”机制,安排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125.8亿元,预计2011年全国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将达到 10415元。


  大幅度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生均拨款标准,硕士提高到2.2万元、博士提高到2.8万元,财政拨款范围由学术研究生扩大到所有国家计划内研究生。

  积极化解高校债务。三年来,中央财政共安排中央高校化债专项资金209.19亿元,学校也积极自筹资金、多渠道偿还债务。截至2011年底,中央高校银行贷款本金余额从2008年的546亿元降至约160亿元,降幅达70.7%。建立奖补机制,选择了部分债务规模较大、存在特殊困难且积极主动化债的学校安排了特殊困难补助经费12亿元。继续做好化解地方高校债务风险工作。全面了解近两年地方化债资金安排情况,研究制定2010年分省清算方案和 2011年奖补方案。2011年,安排88.52亿元地方化债奖补专项资金等等。


  2011年,共安排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330亿元,比2010年的254.63亿元增长30%。其中,安排各类高校国家资助经费 158.92亿元,惠及约515万名高校学生;安排普通高中助学金45.1亿元,中职助学金78.6亿元和中职免学费补助47.4亿元,约482万名普通高中学生、870万名中职学生得到生活费补助,395万名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


  此外,完善相关资助政策,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自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提高免费师范生生活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000元提高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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